胡同雪

车前子  (2001.06.08)


  北京的胡同里,刮起风沙,我正骑着车,顿时灰头土脸了。口腔像
个沙漏,逝者也如斯夫。我心想,这胡同有什么好的!但我还是喜欢胡
同———“胡同”———这一个词。
  词有时候产生的魅力,比物更为强烈。让我大受诱惑,或者是大受
感动,我却又不知所以然。想想也奇怪。我在苏州生活了近三十年,但
并不喜欢“小巷”这词。以至在我的诗里只出现过两三次。我总觉得这
词有点纤弱,甚至还隐藏着阴谋。而在北京我生活不到三年,“胡同”
一词———像冬天的大白菜,餐桌上常见———到点就上班似的出现在
我的诗里。
  “胡同”,听上去就很大方、敦实,不是石涛的“拖泥带水”,是
范宽。宽宽地,大量大度。
  这就是词的魅力。当然,这魅力更多的来自我的想象。叶公好龙,
我想叶公大概也和我一样,他好的是“龙”这词。词与物本来是有差别
的,其实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的结果。也就是生活态度。而词与词之
间的差别,有时候比词与物之间的差别还要大。也就是说一个具体的人
的感受。确切说这是一个具体的人的感受吧。也仅仅如此。比如有关死
———“死”———由于不同的身份,也就有了不同的说法:“驾崩”
啦,“圆寂”啦,“逝世”啦,等等,等等,但我还是认为“死”这个
词最好,听上去就很大方、敦实。试想尼采所说的“上帝死了”,如果
译成“上帝驾崩了”,那就要有多少滑稽就有多少滑稽了。前几年的“
尼采热”,我尽管不胖,但怕热,就想开开玩笑,在尼采的画片上正襟
危坐地用颜色字写上———写的就是这几个字———“上帝驾崩了”。
一代高僧印光法师,在自己的床头刻了个“死”字,如果刻的是“圆寂”,
我就不会感到那种莫明的震撼了。人总是要死的,这是物对词的忘却,
或者提醒。现在,一条具体的胡同进入我此刻的写作,我知道,这也是
胡同对“胡同”的忘却,或者提醒。
  1999年,暮冬,下雪了,落雨落雪狗欢喜,我也欢喜。我就出门,
朝美术馆方向骑着自行车。不知不觉骑到了钱粮胡同———我想穿过去
———一下子,我竟不敢骑了,我呆住了。我惊讶于雪中的钱粮胡同之
美。这美,是难于言说的。我也就不说了。我第一次觉得胡同之物美胜
过了“胡同”之词妙。这也是最后一次,起码至今如此。
  ……我看到一辆破女式自行车上积满了粉红雪,雪像是粉红的。这
辆破女式自行车停在钱粮胡同里好像已有一个时代了,百年孤独呵,它
执意要停成一块望夫石的样子。我以前和以后经过钱粮胡同,都看到它,
很寒伧,郁郁寡欢。而那天,它温情脉脉,连雪也粉红色了。后来,我
写了一首诗,写了胡同和雪,不知为什么没写到那一辆自行车。现在,
我想起了它,词耶?物耶?这是我写胡同的第一首诗。
  今年初春,我写了组诗,其中有一首叫《小椿树胡同》,我觉得很
好。因为小椿树胡同我至今还没有去过。看来诗是想象的结果。
  胡同雪———当成为一个词的时候———“胡同雪”———我就像
来到唐朝,与高适对饮。“胡同雪”是一首边塞诗,胡马同雪花,不是
一首边塞诗吗?
  胡马同雪满紫塞,
  诗人吟罢怯衣单。
  胡诌两句,不平不仄,结束吧。